荃银高科: 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公告
来源:证券之星     时间:2023-08-25 21:26:47

证券代码:300087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荃银高科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46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
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一、投资情况概述

   随着公司“走出去”战略的推进,海外业务日益壮大,日常经营

中涉及进出口业务的外汇体量逐渐增加。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本、出口

收入、经营利润有直接重要影响,根据不同外汇走势采取即期、远期

结售汇等方式,有利于锁定出口收益。为了有效对冲汇率波动风险,

公司严格按照实际需求开展金融类衍生业务,拟配合实际业务开展套

保操作。同时,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金丰源种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

“金丰源”)主营业务为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以及棉

花的初加工与销售,为规避棉花价格大幅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,

保证经营业绩相对稳定,金丰源通过棉花期货合约进行对冲操作,利

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成本,降低风险,提高公司竞争力。

  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、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、

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为目的,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,不存在投机

性操作。

   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最高不

超过 2 亿人民币(或等值外币),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(包

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、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、为应

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)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的

 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,开展棉花等期货套期保值的保证金合计最高

额度不超过 9,000 万元(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)。公司套期保

值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,签

订现货合同后,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

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。

  (1)投资品种

  ①外汇衍生品:远期汇率锁定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。

  ①商品套期保值的品种:仅限于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并

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有直接关系的棉花等品种,不做投机和套利。

  (2)投资对手

  经营稳健、资信良好,具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

融机构。

  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,可以循

环滚动使用。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(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

的相关金额)不得超过本次审议通过的额度。

  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办理实施。

  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,不涉及募集资金。

  二、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

  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,主要为有效规避汇

率、原材料、产品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,但期货和衍生品

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,主要包括:

  (1)市场风险: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

况下,公司锁定汇率后发生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,

从而造成潜在损失。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,一旦价格预测发生偏离,

可能会影响套期保值业务的效果。

  (2)资金风险: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,无法按现行

市价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。

  (3)内部控制风险: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,复杂

程度较高,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。

  (4)信用风险: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,

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,取消合约,造成公司损失。

  (5)政策风险:由于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变化以及期货和衍

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,从而导致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

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。

  (1)明确交易原则: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

必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,以规避和防范产品价格波动和汇率波

动风险为主要目的,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,不得影响公司的正

常生产经营,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。因此在进行实际交易操

作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,公司将依据经营规模以及存货数量,制定

相应的交易策略。

  (2)制度建设:公司已建立《公司证券投资、期货与衍生品交

易管理制度》,对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对冲和外汇衍生品交易

业务的基本原则、审批授权、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、信息隔离、内部

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,能够有效规范交易行为,

控制交易风险。

  (3)产品选择: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对冲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

交易所交易的期货,期货持仓量不超过风险对冲的现货需求量。公司

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外币银行借款、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

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。交易合约的

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,外汇衍生品交易以

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,或

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。

  (4)交易对手管理: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期货公司、大型

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商品期货对冲、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。公司

将审慎审查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条款,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,以防范

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。

  (5)分级管理:公司财务管理部、审计督查部、各业务部门作

为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,通过分级管理,

形成监督机制,从根本上杜绝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,在有效控

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对风险的应对速度。

 三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

  公司根据财政部《企业会计准则第 22 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

量》《企业会计准则第 37 号——金融工具列报》《企业会计准则第

相关规定及其指南,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

与会计处理,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。

  四、对公司的影响

  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业务相匹配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,是以规避

和防范汇率波动和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影响,不进行投机和套

利交易,具有必要性。同时,公司已制定《公司证券投资、期货与衍

生品交易管理制度》,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,

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,交易业务风险可控。综上公司

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,是可行的。

  五、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

  公司于 2023 年 8 月 24 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,审议

通过《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议案》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

确的同意意见。本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公司于 2023 年 8 月 24 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,审议

通过《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议案》。经审核,监事会认为:

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等业务,主要是为了防范汇

率、利率及棉花等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,

增强财务稳健性,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。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

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,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,符合相关

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因此,

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业务。

  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

品等业务。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、利率波动风险及棉花等商品价格

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,能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

求;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、

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;公司已制定《公司证券投资、期货与衍

生品交易管理制度》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,有利于加强相关交易风

险管理和控制。因此,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及外

汇衍生品业务。

  经核查,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: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

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、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

审议通过,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,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

的规定。同时,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

需要,能够降低汇率、利率、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,

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。

  综上,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

业务无异议。

  六、备查文件

见;

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。

  特此公告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

查看原文公告

标签:

广告

X 关闭

广告

X 关闭